更新时间:2018-06-22 13:50作者:三水老师
1969年党的九大党章和1973年的十大党章是在“文革”时期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形成的党章。
1977年党的十一大制定的党章是转折时期的党章。十一大党章是一部既有积极作用又有严重缺陷的党章,尽管这部党章把“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写进总纲,但是没有从根本上纠正十大党章的“左”倾错误观点,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改革开放以来已制定和通过了7部党章
十二大党章是现行党章的蓝本,是党章发展史上继七大、八大党章之后又一个里程碑。它是拨乱反正的产物,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形成的,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思想错误。30年来,党章基本内容保持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行党章第10条中关于民主集中制规定的6项基本要求来源于十二大党章。我们现在的入党誓词也是在十二大时写进党章,此前,我们党的各个组织、各个地区根据不同特点确定入党誓词,十二大时对入党誓词作出统一,一直沿用至今。
从1987年十三大到2007年的十七大,历次党章修改最突出的特点是把我们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及时写进党章。1987年,十三大第一次采用部分条文修改案的形式修改党章;1992年的十四大党章第一次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总纲,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贯穿党章全文;1997年党的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十八大党章共11章53条,1.7万余字,内涵丰富。十八大党章修改的原则之一是“只作适当修改,不作大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对比十七大党章,十八大党章共42处修改,新增1000余字。
十八大党章主要有6个特点: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新增写“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增加了“纯洁性建设”;对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部分条文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