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3:50作者:李一老师
1923年党的三大对党章条文只做了个别改动。主要规范了党员入党的程序。
1925年通过的四大党章,第一次将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党章中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同时,规定将“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总书记”,将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书记”。
1927年党的五大没有修改党章,党章是大会闭幕后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修改通过,这是唯一一部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修改的党章。因为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中共党员,在反革命政变后的半个月,我们党在武汉召开了五大,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下,党的代表大会就在闭幕后委托中央政治局修改。
五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五大党章是建党以来对党章的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充实了党章的内容,调整了结构,确立了基本框架,这是我们看到的党章文本中条款最多的党章。
六大通过的党章是唯一一部在境外通过的党章。党的六大于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相比于此前的党章,六大党章特别强调共产国际的领导,比如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
七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实际、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总纲。1945年七大召开时,共产国际已经解散,中国共产党靠自己的能力独立自主制定了这部党章。七大党章标志着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七大党章共11章70条,第一次增写了总纲部分;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总纲,完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四项权利;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写入党章。
建设时期制定和通过了四部党章
八大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制定通过了新的党章。
八大党章共9章60条约1.5万字,其中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重大历史转变,比如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任务,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正是在八大写进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