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1:44作者:王新老师
近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勤政务实,与时俱进,深入开展以“围绕中心工作抓廉政,抓好廉政文化促发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群众的思想,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舆论氛围和文化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重部署、重大问题重过问、重点环节重协调,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节点重督促检查和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一岗双责”。每年年初与县市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与各科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实际出发,做到有重点、有特色,有效果。同时,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引领作用,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积极建设具有统计机关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打造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品牌,形成统计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年初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地区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地区十二项措施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每年7月份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规定学习篇目、知识竞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