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2 17:5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三,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有力保障。“法先自治以治人,先治近以及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能否促进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能否坚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大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尽快形成一个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衔接和协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四,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适应世界日趋激烈的国家竞争的要求相比,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我国的法治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成熟,我们的党内法规制度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因此,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就成为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推动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然要求。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党内法规完善起来,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素质本领、工作能力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
3、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决定》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