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09:13作者:李一老师
(四)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对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投档审录。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批进行。
五、培养和管理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文凭。培养对象所学课程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致,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学院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部队试点单位和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联合培养协议予以处理。培养对象达到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条件且入伍实习合格的,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退回学院自主就业。
六、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学院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与当年冬季征集义务兵一并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学院所在地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在完成本学期考试后持兵役机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2016年12月1日起算。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担任士官的情形处理。
七、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二)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其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下士4档)。在高寒边海防地区服役另有艰苦地区补助待遇。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2016年9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