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1:19作者:王新老师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选修科目每年6月进行。外语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当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成绩构成。考生的文化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三门选修科目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分数为150分,总分为450分;首选科目的分数以原始分数呈现,再选科目的分数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三门科目的分数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分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选择要求。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人才培训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择考试科目,分为招生专业(或专业)科学合理地提出考生参加考试专业(类)首选科目和再选择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录取方式。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类计划、分线、备案、本科、大专两个阶段录取。除提前录取批次外,考生志愿者由“大学+专业小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统一录取模式。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离,加强省级统筹规划,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安排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作用。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法,满足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道德培养、道德技能、实践、加强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机制,努力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地位,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责任原则,有序推进整体设计。各市(州)、县(市、区)应当落实推进地方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责任,及时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面推进改革。加强教育监督,把高考综合改革纳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九)明确责任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措施,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基础教育评价体系、高考综合改革监督体系。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的编制和批准,配备适合改革任务的招聘机构人员。宣传和网络信息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引导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展和改革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合作,及时研究调整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等项目的成本标准。财政部门要完善高中教育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生均公共资金财政拨款制度,落实改革资金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推进公立高中和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等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