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5:09作者:三水老师
①【收入总额 16720】
销售(营业)收入总额(销售货物收入+租金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即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1000万)=15720+1000=16720万
② 减【应扣除的销售(营业)成本10410】
③ 减【转让技术所有权的有关成本200万】
④ 减【应扣除的销售(营业)税金和附加1736】
⑤ 减【应扣除的销售费用930】
⑥ 减【应扣除的管理费用1498.6】
⑦ 减【应扣除的财务费用1100】
⑧ 加【三项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42.5】
⑨ 【应纳税所得额】
16720 – 10410– 200– 1736– 930– 1498.6– 1100+42.5=887.9万
(13)该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887.9 ×25%-(技术转让所得的免减税额:①免税额500×25%+减税额300×25%×50%)=
【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的所得税减免】= 221.96– (技术转让所得的免税额125+减税额37.5)=59.46万
(法律依据)
法27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例90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