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1 05:09作者:才子老师
(7)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410.4 +6+319.6=1736万
(8)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①【业务招待费140万允许扣除额】
扣除限额:
140 ×60%=84
销售(营业)收入总额 15720×千分之五=78.6
允许扣除额78.6
②【技术开发费280万允许扣除额】
280 ×150%=420
③【税前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
1420-(140-78.6)+(420-280)= 1498.6
(9)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①【广告费700万和业务宣传费140万(合计840万)允许扣除额】
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5720 ×15%=2358万
大于实际支出额840万,可据实全额扣除
②【展览费90万全额允许扣除】
③【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可全额扣除。
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700+140+90=930万
(10)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①【利息600万允许扣除限额】600 ÷0.06×5%=500万
②【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1200 -(600-500)=1100万
(11)三项经费(福利,工会,职教)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①【福利费105万的扣除限额】500 ×14%=70万
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05– 70=35万
②【工会经费10万的扣除限额】500 ×2%=10万
可全额扣除。
③ 【职工教育费20万的扣除限额】500×2.5%=12.5万
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 12.5=7.5万
④【三项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35 +7.5=42.5万
(12)该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