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23:07作者:王新老师
河北省职称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2016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6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1、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一是7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8月份全面完成教师过渡和岗位聘用工作总结。二是做好今年的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工作。从今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的申报评审制度,启动全省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及评审。根据人社部今年给我省下达的207个正高级教师指标,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并报人社部备案。省职改办根据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师总量,按高于指标15%的比例下达申报推荐数量,由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统一掌握使用。
2、卫生技术系列实行考评结合。从今年开始,按照《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0号)要求,我省卫生技术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综合评价。凡申报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全省卫生技术系列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3、建立党校系统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9号)文件规定,建立党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委党校组织全省党校系统主系列(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评审。省委党校要抓紧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并报省职改办备案后,按规定时间完成建立评委库、组建评委会、评审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