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3:11作者:李一老师
谁参与?哪些单位和个人参加车改
根据《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加改革,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具体岗位则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党政“一把手”咋参与
《方案》有一点引人注意,鼓励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但确实因为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也就是说,厅级正职,市、县、乡党政正职,既可以参加车改,也可以不参加车改。如果不参加车改,不得领取车补。
谁不参与?事业编制人员不在这次公车改革范围内
《方案》特别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此次改革范围内,不能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据了解,这本是为防止滥发车补现象发生而制定的措施,但却无形中打击了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比如说,有事业编制人员和行政编制公务员,干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但报酬却不一样,这次车改他们又没法参与,工作积极性部分又受到打击。
据了解,对于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保留哪些公务车辆?
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搭载了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专用车辆,如防爆车、囚车、清障车、现场勘查车、气象监测车等。
而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公务车辆。
公车一般保留多少?
《方案》规定,整体节支率达到7%的前提下,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有编制数的40%。
但《方案》还规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一般公务用车均要统计在40%的比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