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4:55作者:王华老师
4.有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推进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为契机,在钢铁、水泥等行业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加强全省重大项目规划布局,防止新兴产业出现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5.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把握珠三角产业转移趋势,出台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产业转移总体布局。研究制订珠三角地区梯度转移产业目录,按年度确定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任务,促进珠三角地区要素成本较高、劳动密集但仍有市场需求的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业及符合环保标准的其他产业,加快向粤东西北地区梯度转移。重点推动产业功能性转移,鼓励引导珠三角龙头企业将生产性环节放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动企业将外发加工生产制造环节先行转移。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力度。落实珠三角地区帮扶责任,推进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共建示范园区。
6.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一批合作项目,带动工程机械、电气设备、网络通信、海洋工程等我省企业优势装备产品输出。研究制定我省国际产能合作实施方案,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基地和经贸合作园区,重点推进马来西亚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伊朗格什姆自贸区、沙特吉赞经济城等合作项目,带动企业“走出去”和富余产能转移,加快广东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步伐。
7.建立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适时发布落后产能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财税、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倒逼一批落后产能退出。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环保搬迁、兼并重组等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转型发展。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配套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