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38作者:才子老师
失业保险基金过度积累目前没有清晰的解决路线图,有关部门有钱花不出去,可是,另一方面,社保费用缴存过多加大中小企业负担,已经成为地方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之一,失业保险正是强制征缴的三险之一,因此,不少地方开始尝试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辽宁等地均下发文件,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从2016年开始的两年内,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江苏统一从3%下降为2%,辽宁减半征收全省所有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此外,山东各市也纷纷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还有些地区制定了浮动费率制度。
但事实上,业界本身对政策改革走向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始终坚持失业保险保障生活的基本功能,通过调整待遇发放等方式来促进就业,反对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因为该项目与就业专项资金高度重叠;一方认为应当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向全国推开。
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问:辞职了能享受失业保险吗?
答: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必须按规定缴满一年;非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关系;有求职意愿,要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登记。
员工主动辞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单位除名的员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此外,失业人员在求职机构登记后,求职机构将为其免费提供3次求职信息,如果失业人员不去的话,那么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问:申领失业保险金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答:据了解,市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必须在失业60日内办理,否则便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60日是从失业人员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问: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的期限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给予缴纳医疗保险费;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4个月当月失业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培训和求职的失业人员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