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9:51作者:李一老师
5月25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草案。
关于婚假、生育假、再婚夫妻再生育的条件、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等在修改草案中都有提及。另外,独生子女家庭还有望获得一份“意外”的“福利”,新条例计划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
【婚假】
婚假怎么休,明天公布
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根据我省现行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也就是说,晚婚者,可以享受的婚假是21天。所谓晚婚,指的是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
而根据去年12月份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没有了关于晚婚可以享受延长婚假的奖励。那《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会如何修改?婚假到底能休多久?结果将于5月27日公布。
【婚检奖励】
参加婚检,有望增加婚假
会上,不少媒体同行对一个词非常关注——婚检奖励。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初审报告中介绍,调研中很多人反映,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约为5.6%,这与人们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比例大幅度下降密切相关。在不限制公民婚前医学检查自由选择权的前提下,建议对婚检鼓励政策进行修改。
此前,黑龙江省修改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假期工资照发。
根据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初审,我省借鉴黑龙江省的做法,计划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新人”增加婚假时间。具体增加多少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将审议讨论。
【产假】
产假怎么休,明天公布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按照我省现行规定,女方晚婚生育或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这种情况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也就是说,放在以前,产假能休6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