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7:31作者:王新老师
对于截止2016年1月1日上年度参保未到期单位,于到期日前一个月办理2016年度的续保手续,参保期限按自然年度赶齐。
(二)参(续)保手续办理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6年3月31日
四、参保程序
各应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如实填写附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参保单位社保业务专管人员带参保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其它性质单位需带批准成立机关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填好的表册、参保职工人员情况表、电子表和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县(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注意事项:
1、2016年新参保单位需带齐相关证件、工资表复印件、《参保单位登记表》、《新增人员导入模板》。
2、2016年续保单位需带《参保单位登记表》、工资表复印件、《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人员导入模板》、《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工资导入表》、《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批量暂停缴费表》,如果2016年续保单位信息有变化的,需提供《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信息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