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0:32作者:李一老师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五险之一的生育保险政策略有调整。
按照规定,此次调整,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0.25%;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5%。这是继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之后,社保五险中的又一“减负”举措。
生二孩仍可享生育险
随着二孩儿政策的全面放开,已经享受过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生二孩儿时还能享受待遇吗?《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员符合生二孩儿的政策,就可以再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职工在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时,还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复印件。
参保者待遇不受影响
按照有关规定,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其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则由个人负担。
此次调整,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算,此两者的缴纳费率,分别由0.8%、0.4%,调整为0.5%、0.25%。
缴费比例下降后,企业或个人需要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也就相应降低了,但参保人员的待遇并不受影响,按生育情况不同,仍分为120~3500元等七个等级。
生育保险可直接结算
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目前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更加便捷。为方便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经升级医保网络系统,石家庄市区对依法取得了生育证件的参保人员,可实现住院医疗费在出院时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本市辖区(包括所属县、市)办理生育证的,办证15日后可实现生育住院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参保职工在外地办理生育证的,可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登记信息后,可即时结算;也可按原办法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出院后再按规定报销。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情况
缴费主体 调整情况
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