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00:32作者:才子老师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5%
生育保险待遇规定
生育情况待遇规定
正常生产2000元
难产2500元
剖宫产3500元
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120元
服务贴
灵活就业者一年少缴72元
目前,2015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8273元,每月为4022.75元。按照新的缴费标准,个人负担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4%降为0.25%,每月缴纳的费用从16.09元降为10.06元,每月约少缴6元,一年合计少缴72元;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其原先按照0.8%费率缴纳的降为0.5%,每月缴纳的费用从32.18元降为20.11元,每月少缴12元,一年合计少缴144元。
生育保险是国家制定的一项保障职工权益的一项政策,对于生育保险人吗应该多加了解。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呢?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待遇
(一)生育医疗待遇
支付项目
(1)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生育津贴
1、计发标准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