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2 14:33作者:王新老师
昨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透露,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自2002年9月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施行了13年,这将是其首次修订。
记者查询发现,该法中一些规定已经不符合最新的政策走向。如,昨日国家卫计委明确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取消。然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早已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其实,学界和民间早已多次呼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以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等人为代表。
昨日,湛中乐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由国家卫计委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法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接着由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第二种则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修订议案。湛中乐认为,目前来看前一种方式的可能性要更大。
湛中乐指出,除了修法之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许多国家法规也亟待修改。比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的条件和对象等都要修改。
释疑2
取消二孩审批还要办准生证吗?
专家称,各地计生法规修改前生育服务证不会取消
昨日,国家卫计委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多位专家看来,这是我国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一步。
但也有人提出疑问,取消二孩审批是不是意味着不要准生证了?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对记者表示,首先,目前全国多地的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目前仅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才依旧有准生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由于生育服务站被写入了各地的计生法之中,因此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并不会取消。因此未来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