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44作者:王华老师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仍按原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中产前检查的基本医疗费用自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之日起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二、深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深圳生育保险缴纳费用全由单位支付。并且由于生育保险属于医疗保险内。
所以,深圳生育保险缴纳的部分是以医疗保险为基准:
以社会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为基准:从单位缴纳的6.7%医保划出0.5%,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以社会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为基准:从单位缴纳的0.8%医保划出0.2%,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注: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三档的参保人暂不能参加深圳生育保险。
三、深圳生育保险报销适用范围
在本市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可用社保/医保卡在医院刷卡支付。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四、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