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4:28作者:三水老师
据了解,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目录、乙目录。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可以按规定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部分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本省(区、市)的医保药品目录。
这意味着,在国家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各地还将确定本地目录。
这位负责人说:“我们要求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
各省(区、市)药品目录发布后,各统筹地区应在1个月内开始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2017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背后的几个看点
1、国家谈判结果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联姻
替诺福韦酯(韦瑞德)、吉非替尼(易瑞沙)、埃克替尼(凯美纳)三个国家谈判成功的药品均成功地晋级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药品。
国家谈判降价-->各省纳入新农合目录报销-->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虽然报销比例仍然需要由各地统筹基金决定,这三个产品也算是不虚此行。
由于医保药品目录对药品的规定为通用名+剂型,而易瑞沙与韦瑞德的专利分别于2016年与2017年到期,这几个药品未来将上市的仿制药也将自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入围国家谈判但未成功的另外两个产品——来那度胺(瑞复美)与厄洛替尼(特罗凯)尚未出现在已公布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这两个产品是否列名谈判目录有待下回分解。
结合《 “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提到“逐步增加国家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并做好医保等政策衔接”,国家谈判在未来将如何开展与落地依然是看点之一。
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各地的落地
除了2017年7月31日发布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的时限之外,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各地的落地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1)药品目录在省级层面的扩容
省级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一般体现为调入与去限。
这也是在国家层面未能入围或报销受限的药品目前可见的机会窗口。
2)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在省级层面制定
如果说目录解决的是什么能报销的问题,支付标准解决的就是已入围药品报销多少的问题。
在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落幕之前,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通用名制定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