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4 20:23作者:王华老师
3.专项考核成绩公示
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9日起在校内及校园网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所有考生专项成绩,并依据考生考核情况自行划定各专项合格分数线,一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初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三)特长生录取与公布
1.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必须从参加2016年深圳市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凡申报特长生的考生仍须填报普通学校志愿。凡已录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特长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则根据其中考文化成绩和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3.特长生录取工作在提前批次进行,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依据考生申报学校、中考成绩及专项考核情况,与深圳艺术学校、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一并进行提前批次的网上录取。
4.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特长生招生计划,从今年报考本校特长生的考生中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专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被录取。各校特长生均按照招生计划中的专业细项分别进行严格录取,各校各具体专业细项之间的招生计划均不得互相调剂。
5.录取办法。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特长生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中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但最低不低于2013年本校正取生录取分数线下100分),分专业细项严格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专项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直至用完招生计划。特长生的录取不限学科等级及综合评价等级。
6.市招考办、德体卫艺处与各招收特长生学校共同进行特长生的拟录、投档及网上录取工作。特长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向社会公布。未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
7.凡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特长生均为正取生。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特长生招生工作。各校招生工作由一把手负责,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严格招考纪律,落实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核标准和依据、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招生投诉和咨询电话。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特长生招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考核当天须派专人巡视本区相关考点学校,确保考核工作组织严密,过程透明公开,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