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1:33作者:李一老师
流程时限: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网上流转,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局户政科,分局户政科审核签署意见并网上流转,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户政管理支队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一条外商及港、澳、台人员来哈投资金额达5万美元(含)以上,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依法缴纳税款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为投资者的亲属6人办理落户。
1、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
2、在哈市无房产,可到其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在哈市租房居住的,经房主同意,可到租房地派出所落户。
视情需提供落户申请,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近两年纳税凭证、外商和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已婚,夫妻双方均来哈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租房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房主同意入户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流程时限: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户材料进行调查,签署意见后报所长审批并网上流转,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局户政科,分局户政科审核签署意见并网上流转,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市局户政管理支队,户政管理支队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二条解决夫妻分居两地,通过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调动的工人,可到哈市一方夫或妻户籍地派出所申报,为调动者本人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视情需提供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和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未落户口的需提供依法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
流程时限:由本人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三十三条通过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调动的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国家公务员(含事业单位人员),可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1、已在哈市购房的可到购房地派出所落户。
2、在哈市无房产,可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3、在哈市无房产、无直系亲属的,可到省、市人才或所在单位集体户落户。
本科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调动落户的视情需提供省、市、区组织或人事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职称证或职称评审表,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在户籍地未落户口的需提供依法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