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04作者:李天扬老师
又到一年两会时,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据人民网强国论坛我有问题问总理统计显示,有关养老社保的话题在提问排行榜中高居第二,仅次于经济发展类话题。有关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今年社保领域的改革将有多项突破。
城乡统筹养老起步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也规定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
这两个文件是社保制度从碎片化走向统一制度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弥合城乡鸿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着积极意义。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本报记者说。
郑秉文认为,合并新农保与城居保,是向养老保险体制并轨迈出的第一步,相比之下,城居保和城职保的衔接则面临更大的困难。衔接有两个概念:一是人员在两个制度里能否自由流动,此次文件解决了流动的问题。二是人的身份转变后,能否获得均等的待遇。当农民身份转换为市民,要想从城居保的待遇转换为城职保,势必需要财政介入进行补贴。由于这两个制度差距较大,且转换涉及的人数众多,这对国家财政是相当大的挑战。因此,政策规定,城居保转为城职保不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目前的制度设计是符合实际的,不对财政形成巨大压力,不提出过分承诺。郑秉文说,城乡养老两个制度间的通道已经打开,至于如何转换折算则是我们仍需克服的一大困难。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创新,日后能有好的办法。
制度公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日益成为争议的焦点。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日前表示,公平性不足导致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加剧的风险在不断积累。从广受诟病的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双轨制,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区分割统筹情形下的缴费负担不公,以及城乡居民社保待遇的巨大差异,都反映了社保资源配置失衡与权益不公的问题。
郑秉文则认为,民众对社保公平性的不满,主要聚焦在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人员之间待遇的差异上。他直言:公共部门不应建立一个独立的特权制度,而应与企业的养老制度统一起来。如果认为企业制度不太合理,应该去改革、完善这个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加入进来,而不能以制度不完善为由拒绝参加,那样会引发全社会的批评和对政府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