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1:36作者:李一老师
(3)为鼓励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开发,高中学校可以提前招收特长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特长生招生数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数的1%。特长生招生办法另发。六月初完成录取。
(二)职业高中录取
职业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实行提前招生入学。初中毕业生可在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前,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文件另发)。其余招生指标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后,考生随带考试成绩单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综合素质等第、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高中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高中段学校可以编制招生宣传资料寄发到初中学校,可以在教育局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发布招生信息,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等。但不允许普通高中学校上门到初中学校宣传,更不允许高中段学校单独召集初中学校领导和教师,以各种不当方式、手段等进行招生宣传竞争。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转学生、旁听生、复读生等。若有上述违规,将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与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挂钩。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如确因同分或其它特殊原因须扩招的,需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招生。职业高中必须按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招生。
六、优惠加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继续实行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办法,加分项目及分值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6年市区普高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5〕115号)执行,需按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A、B级)加分的,其证书获得有效时间为2016年和2014年。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学校)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浙江绍兴2014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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