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09:28作者:三水老师
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2)统一考试项目的考试次数及成绩计法
(1)第一类项目(2选1):
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游泳(男200米、女200米)。
(2)第二类项目(6选1):
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其中立定跳远、实心球,各试跳试投三次,记最好成绩)
(3)第三类项目(3分):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4选1)
(4)第四类项目(3分):篮球、排球、足球。(3选1)(其中足球二次,记最好成绩)
(三)结构和分值
2016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体育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3.日常考核(15分)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6分)
七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2分)
第一学期1000米(男),800米(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9分)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50米跑,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