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18:42作者:王华老师
ⅰ 优先考学。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ⅱ 可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ⅲ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8000元的,由国家分别按照每年6000元、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8000元的,分别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ⅳ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可以择优提干。具体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当参加全国统招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的,应当参加全国统招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