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5:18作者:李一老师
八、党、团员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新生中的党员须携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上海市新生党员持所属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的抬头为“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外省市新生党员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开具的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落款也应是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学后,由本人交至我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02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员的有关材料,即《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需请原中学党组织随同新生档案一起转至我校,或以机要件直接寄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地址: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到校后按照校团委下发的通知,将团员证交所属大类(学院)分团委辅导员,统一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