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1:30作者:李一老师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JiaoTongUniversity)位于中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由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9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首批七所“211工程”、首批九所“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九校联盟”、Universitas21、21世纪学术联盟的重要成员。
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省市除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我校校本部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综合评价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英语。
第十五条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方向所属专业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我校实行按院(类)招生学院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一般在进校一年左右,根据本人志愿、学习成绩、高考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