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2:54作者:才子老师
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逐步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为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同步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高校在使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时,使用办法必须提前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4.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高校在统一高考中如何招生录取?
2017年起,上海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
2017年起,根据国家要求,普通本科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普通本科院校应提前三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2017年的科目要求于2016年年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高校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