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37作者:王新老师
2.《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一份。
3.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需在6月17日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150字以上),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学生应重视续贷声明填写工作,填写不认真或不全面的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辅导员应向贷款学生重点强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2018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学校提供“在读证明”“无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学费证明”“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证明”的学生,须在各学院出具证明(见附件5、6、7、8)并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准备申请材料(5月24日至6月6日):学生将个人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负责学院资助工作的老师进行汇总。
2.学院初审并公示(6月7日至6月12日):辅导员对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班级评议,主要审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贷款要求(原则上应是我校困难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学院将拟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后,学院将公示结果的情况说明(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处复审(6月13日至6月2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生材料,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拟贷款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签章审核后的材料返还各学院,贷款学生领取材料后回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贷款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
六、学生申请贷款办理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在校生和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