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37作者:王华老师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4.我校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学院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二、申请贷款金额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三、预申请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要求,2018年生源地贷款仍需要继续开展预申请工作。与往年不同,2018年预申请系统功能已并入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zxdk.cdb.com.cn)中,预申请学生的信息录入由县级资助中心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操作。对于未参加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县区需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切实做好贷款办理工作。所有2018年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和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表中的“户籍地代码”参照《户籍地行政区划代码表》(见附件2)填写。各学院将汇总表于6月6日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qgzxzx@snnu.edu.cn。
四、申请生源地贷款所需提交材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审批表由学生本人填写,除需签字的地方外,其余内容必须为打印。审批表由学院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中“见证人”一栏暂为空白,需回生源地填写,由熟悉申请贷款学生家庭情况的村委支部主任、书记或治保主任填写;“报到时间”统一填写下学期入学时间2018年9月1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可先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