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8:53作者:王新老师
知》(陕招办〔2014〕21号)和《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及流程
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等3种形式招生于4月15日前结束,4月28日前已预录取考生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4月29日-30日,各高职院校到陕西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的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
面向“三校生”单独组织的普通高校职业教育省级统考和高考统考录取同步进行。
放弃分类考试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2016年,高考统考前结束的3种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将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预录取且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易放弃入学机会,务必要慎重做出自己的选择,考生如果轻率放弃前期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参加高考统考后如成绩不理想,再回头想报考心目中理想的高职院校和优势专业时,就会因相关学校和专业录取已满额而丧失机会。
据了解,早在2010年,陕西省就开始试点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2016年又开展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两项试点工作。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权,能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助于学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利于促进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模式进一步凸显了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了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的转变;一定程度弱化了一考定终身现象,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