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09:37作者:李天扬老师
5.各报名点应在规定时段内组织本报名点随迁子女将《预报名表》信息上网录入报名系统,并将《汕头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由报名系统生成)中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突出情况综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评定等级呈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是否跨区借考等资料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清楚,同时将随迁子女生物、地理等级成绩、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录入。
6.各报名点应在规定时间内为随迁子女摄像,最后要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供考生和考生家长校对及签名确认。
三、志愿填报办法
(一)随迁子女和我市本地常住户籍考生同一时间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具体时间将另文通知。
(二)第一类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并享受其父母务工场所与居住地所属区县常住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待遇,其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办法如下:
1. 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为金平区、龙湖区的,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四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 全市各民办学校;③父母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区的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2. 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为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的,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父母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区县的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不同区县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汕头市2016年随迁子女中考借考及借读申请表》(详见附件3),向就读学校申请借考或借考借读,申请借考的按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所在区县本地常住户口考生同等待遇进行填报志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应按如下要求填报志愿:
(1)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四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随迁子女,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教育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