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09:36作者:才子老师
(2)200米跑考试组(每考点一组):主考官1人,负责考试组织、判定犯规、确认成绩。起点考官(含发令员)、检查员、计时考官以及成绩登记、监察员等其他执考工作人员若干人。
(3)立定跳远考试组(每考点设若干组):每组设主考官1人,负责组织考试,点名和下达口令,判定犯规情况,确认成绩。测距考官若干人(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确定)和成绩记录、监察员等其他执考工作人员若干人。
(4)投掷实心球考试组(每考点设若干组):每组设主考官1人,负责组织考试,点名和下达口令,判定犯规情况,确认成绩。测距考官若干人(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确定)和成绩记录、监察员等其他执考工作人员若干人。
(5)检录组:检录员2人,负责按每10-20名考生为一组进行分组检录。引考员若干人,协助做好检录工作,负责按组引导考生参加考试。
(6)考务组:考务员2人,考试后负责收齐、检查、保管好成绩表,并转交区县招生办录入成绩。
3.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任考试工作后勤保障和保卫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做好考点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4.落实各考点必须统一使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考试运动器材。采用电子计时、电子测距设备测试。考生不得使用自带器材考试。
5.编排各考点的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日程表,并组织好各考点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全市各考点中招体育考试主要工作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
6.认真检查考点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执考队伍的组成及考官的职责
1.各区县考试执考队伍组成人员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抽调,各区县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各设若干个执考队,每队由主考1人、业务副主考1人、纪检员2人、考务员2人以及考官、执考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考官须由熟悉体育测试工作的专业人员担任。各考点所在学校人员不得参与本考点的执考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中招体育考试的人员及初三级任课教师不能参加执考工作。
2.执考队执考考点实行临时确定,在每次出发到达考点前抽签,确定前往的具体考点。
3.考官要认真学习有关纪律要求及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培训学习之后签订责任书。责任书由各区县教育局拟定。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