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9:28作者:三水老师
(五)组织交接
青岛市征兵办公室与接收的大单位协商,确定直招士官运输时间和方式,根据总部安排时间在8月1日起。一般在青岛集中,由接收部队派专人接回部队。直招士官到达部队后,由部队发放被装。
(六)部队复查
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按照招收规定对接收人员的体检、政审和专业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作退兵处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 ta.org.cn)进行网上查验。
六、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各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享受军属待遇。
(二)批准入伍前是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开单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批准入伍前是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按照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及企业工资制度规定,补发离开单位当月的工资。
(三) 招收的士官由部队集中组织入伍集训2个月。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应届大专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1400元左右,在西藏服役另有较高的地区补贴),应届本科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二级一档(1700元左右,在西藏服役另有较高的地区补贴) 。招收士官均享受部队提供给其他同类士官的生活、服装等共给待遇。
除每月工资外,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规定,享受相关的津贴补贴(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生活补贴、夫妻分居补助、职务津贴、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房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子女保育、教育补助)、退役费,士官生活补助、伙食灶差补助、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生活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