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7:24作者:王新老师
近五年来,学生在“挑战杯”、数模、电子设计等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100余项。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就业率连续11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首批)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首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首批)创客之家”等荣誉称号。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早日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建筑大学设立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建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建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山东建筑大学2016年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及西藏以外)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1.坚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立足山东,面向全国,适应国家建设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在数量、层次、专业上的需要,加快推进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改革传统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适用型人才。
2.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的原则。既要根据现有的办学资源(学科基础、教学条件、师资)、办学质量、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适当扩大优势明显、特色鲜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招生计划,稳定一般专业招生计划,适度减少办学基础、生源质量和就业情况较差的专业招生计划;又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成本,保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暂时不理想的专业或新办专业的最低招生规模。既要向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倾斜,又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照顾到高等入学率偏低的中西部省份,保证招生来源计划的合理和最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