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1:05作者:李天扬老师
&,lt;,/SPAN>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勿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
(3)信息确认:考生在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我校确认信息并参加综合面试。确认信息时须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阶段五个学期学习成绩单;高中阶段、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或资格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
(4)信息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采用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综合面试。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3.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4.按照考生文化基础课和综合面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5.录取公示:学院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6.录取通知书发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即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和复查
1.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