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03:08作者:才子老师
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要求,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17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1)。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17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见附件2),共包括65个县(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申请及测试情况决定。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包括65个县(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