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20:48作者:李天扬老师
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师德水平和也未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四)统筹推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