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6作者:李天扬老师
具体责任人:姜耀文(县委副书记、县长)
直接责任人:夏隆友(县民政局局长)、阳华(新建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新建镇、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信访调纠局、县经管局、县司法局
时限要求:20XX年2月前
四、农村党员队伍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不高、文化偏低、年龄老化、能力较弱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村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不够大。
整改措施:1.实施“领头雁”工程,采取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组织委派、公开选拔等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2.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优化结构、激发活力,全县建立党员创业示范基地22个;3.县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乡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委员轮训一遍。继续抓好大专学历村干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4.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5.为214个村选派214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张家铣(县委副书记)、向开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五、个别乡镇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指导把关不力,没有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个别村、社区存在违规发展党员。
整改措施:1.结合年度党员统计,对各乡镇近3年发展党员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2.对乡镇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就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培训;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重点从农村青壮年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4.严格审批,发展党员报县委组织部把关和备案;5.约谈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对问题严重的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撤销党员资格。
第一责任人:张霞(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陈宝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长期坚持
六、基层财务管理和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