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20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胡诗军(县委副书记)、谢德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
十一、部分村(社区)未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任务,“两委”班子配备不齐。
整改措施:1.对当前的村支“两委”班子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掌握了解未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原因;2.针对搜集的实际情况,由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派驻专门工作组,进村(社区)进行集中整顿;3.严格按照相应程序,及时启动相关工作,确保20XX年第一季度完成换届选举任务;4.对新任的村支“两委”干部,在任职后的三个月内开展任前培训,提高新任村支“两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唐慧(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民政局、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3月底前
十二、部分乡镇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不落实,“高教网教育七到户”、“四联”为民工作法等流于形式,群众评价不高。
整改措施:1.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关乡镇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对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发现存在的差距;2.责成乡镇党委书记牵头,对照发现的差距,及时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实地走访,搜集民情民意;3.对照“高教网教育七到户”活动、“四联”为民工作法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百姓档案、民情台账等资料,召开民情碰头会,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并形成常态机制,切实让群众满意。
第一责任人:刘志良(县委书记)
具体责任人:熊智勇(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贺庆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直接责任人:23个乡镇党委书记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时限要求:20XX年3月前完成整改,以后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