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9:02作者:王华老师
三、健全机制
建立“县负总责、部门联挂、乡镇抓落实”的扶贫攻坚管理体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充满活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一)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从起,县委、县政府继续对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奖励,提高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在目标绩效管理中的权重,并在农业农村工作、民生工程单项考核中增加考核减贫增收和脱贫解困目标任务。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乡镇的重要考核指标,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解困情况纳入乡镇和驻村帮扶县级部门的双向考核。乡镇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对各牵头负责和参与单位,重点加强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等的考核。对任务完成差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严格问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目标管理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参与)
(二)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严格依照识别标准,采取“十步两公示一公告”的工作方法精准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严格贫困户管理,做到户建卡、村建册、乡镇建档、县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出和纳入手续,使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退出,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有出有进、进出有序。坚持分类指导,逐村逐户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增收目标、帮扶项目、具体措施等,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精准滴灌”,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与识别结果相衔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涉农资金普惠到村到户,真正把资金用在最贫困的村、最困难的户、贫困群众最紧迫的事情上。(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牵头,县农工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按职责分工参与)
(三)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结合“双联”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乡镇成立扶贫攻坚督导工作组。统筹安排省、市、县帮扶力量,向每个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省、市定点扶贫单位以及全县副科级以上和纳入财政一级预算的县级部门、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国有企事业均联系帮扶贫困村,每个贫困户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实施“万名干部帮万户、万名党员扶万户”工程。无县级及以上帮扶单位的贫困村的贫困户由乡镇整合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当地有帮扶能力的村组干部、党员联系帮扶。落实帮扶责任,制定2014—2019年帮扶规划,原则上不脱贫不脱钩,提前脱贫提前脱钩。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节省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定点帮扶,助推我县贫困户全面脱贫解困。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驻村工作队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关心和爱护驻村干部,按政策落实相关补贴待遇。(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县委统战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国资局、团县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