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8:40作者:李天扬老师
(3)学校领导干部亲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范围内从事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经商活动,特别是承揽教育基建和维修工程,经销教辅资料、教学仪器设备、教具、校服、学生食品药品保健品等问题。
(4)学校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办项目或从事中介等活动谋取非法利益问题。
(5)学校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亲属(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承揽工程、承办项目或从事中介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问题。
(牵头科室: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
5.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深入清理和纠正2015年以来滞留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套取挪用资金问题,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点解决在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
(1)利用教育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
(2)冒领、私分教育惠民资金问题。
(3)教育工程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4)截留、挪用教育财政专项资金问题。
(5)滞留、延压教育项目资金问题。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教育工程项目实施内容、地点问题。
(牵头科室:总务处、政教处)
6.对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不考虑学校负债过重的实际,仍顶风违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间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