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08:40作者:王华老师
(3)借机公款旅游问题。着力解决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等问题。
(牵头科室: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室)
3.对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清理、严肃纠正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建立于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教育系统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中小学办班补课收费;公办高中违规招生收费;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变相以民办名义收取高额学费;公办中小学违规收取午休管理费、热饭费、饭卡费、饮水费和自行车看管费;在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对学校进行检查、评比、达标、升级、评优、鉴定等活动并从中收费等问题。
(2)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着力解决各种教育学会违规收费;家长学校巧立名目违规向家长收取讲义费、培训费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费;学校基建后勤、教辅征订、定做校服、学生保险、办班补课和强制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等领域的问题。
(3)教育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之外,要求单位和个人集资建校;以“共建”名义并与学校招生挂钩,强制或授意单位和个人赞助、资助和捐赠财物;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征订“一科一辅”以外的教辅资料或由教师指定地点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习题集、练习册、复习资料等情况;强行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学生学习和生活用品;违规接收学生家长宴请,收受红包、私人会所会员卡、礼金、礼卡和礼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接受“校讯通”类通讯业务等问题。
(牵头科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各级部)
4.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立足教育与监督,摸清情况、发现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促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学校领导干部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参与他人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并获得实际利益问题。
(2)学校领导干部本人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或民办学校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