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35作者:才子老师
责任单位(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数字城管科,市城管执法局各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元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做好专项行动准备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7年2月-2017年11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转变工作作风,重塑队伍形象。
(三)经验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落实。市城管执法局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茂文任组长,副局长邓建华、汪楚纯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执法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以及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指导推进、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务求行动实效。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与城管执法改革、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工作实绩检验队伍建设管理成果,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和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
(三)健全长效机制。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