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1:31作者:三水老师
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主题班会等方式,迅速将《条例》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师生员工中,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切实把自治区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
要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结合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访惠聚”驻村工作、“两学一做”和“学、转、促”活动,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校师生员工和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全面落实职责责任,持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党委宣传部要协同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去极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落实,推进学校去极端化工作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