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23:50作者:王新老师
执法人员曾多次到场取缔均遭到摊主的谩骂、推搡甚至威胁。
公安城管大队成立后,依法行政拘留了妨害公务的摊主,彻底拔掉了这个阻塞交通的钉子。
有效规范渣土车和整治占道经营顽疾只是哈尔滨贯彻中央37号文实施“大城管”的一个缩影。随着哈尔滨“大城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方位、全口径、全概念的“全子头”城市管理模式正在加速形成。
如今像“的哥”樊师傅这样的“的士城管”监督员在全哈尔滨大约有1000多名,其主要职责就是利用出租车走街串巷的职业特点,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除了“的哥”监督员,哈尔滨的夕阳红服务队、新闻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成为城管“3+1”考评体系的成员。
中央37号文提出,要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机制,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哈尔滨市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37号文的基础上,创建了“3+1”考评体系
作为“大城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3+1考核评价机制”中的“3”是指“12319数字城管系统、社会监督定期通报机制、市城调队社会满意度调查三个种社会监督渠道,“1”是指主管部门或专业职能部门日常检查督办。
城管部门通过“3+1”的考评结果,对问题突出、处置不力的城管委成员单位进行通报问责。
作为城市管理的牵头部门,市城管局主动给自身工作加码,建立晨检、夜查制度,每天早晚由局长及副局长亲带队走街串巷,将发现的脏乱庭院、市场摊区外溢、大排档泛滥、设施污损等城市环境秩序问题形成《城市管理督查通报》,发送到各区、各城管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主管市长手中。
如今,哈尔滨城管部门将过去的城管“协调对象”变成了“考核对象”,并以行政问责机制来督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这意味着哈尔滨的城市管理工作从城管局一家唱“独角戏”变成了多部门联动的“大合唱”,推诿扯皮、管理失位现象大幅减少。
通过引入民间及社会监督力量,从多个维度对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从多个角度对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