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5:46作者:王新老师
(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创新协会管理模式,提高社会动员水平,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奔小康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明确可供检查的成果形式和评估验收标准,及时跟踪,加强督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
1月20日
延伸阅读
将有低保保障
“本市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的残疾人有8.2万名,主要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市残联研究室主任杨泰峰介绍,在这部分人群中,有些成年无业的残疾人只能靠家庭供养,生活非常困难。
记者了解到,残疾人本人如果没有房产,就不能单独立户,但北京市现有低保政策是按同一户口簿上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来计算的,有些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残人,由于无法离开监护人或没有房产,只能和父母一起生活,父母若有退休金等收入,就可能无法将其纳入低保范围。
据统计,目前纳入低保政策的残疾人有3.6万人,还有近3000人因为无法纳入低保,只能申请重残补助。“今后,对于这部分残疾人,只要单独申请低保,我们视其为单独立户,将其纳入低保范围。”杨泰峰直言,“这等于对他们进行了一种兜底保障。”
除了低保和重残人补助,目前全市有16.68万名残疾人享受每月300元或100元的护理补贴,有11.52万名残疾人享受每月100元生活补助,11.22万名残疾人按月领取养老助残券……基本实现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康复的制度全覆盖。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
就业须公示
在本市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最明显的短板还是收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