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2 05:46作者:三水老师
(三)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制定本市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研究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和养护照料等服务领域的发展政策。制定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标准,推动经济、实用、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辅助器具研发生产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需求融合发展机制,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残疾人相关的保险产品,研究制定残疾人参保补贴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等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扶持和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同时加强管理,规范登记审查、业务指导和清查退出等环节。支持建立残疾人服务行业协会,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健全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市、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就医、就学等服务为重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监管、规范实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六、加强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考核,统筹推动落实。市、区两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建立常态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大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要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库,利用大数据技术了解和掌握残疾人需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将残疾人普法教育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功能,对所反映的问题要积极予以解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