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7:39作者:王新老师
1993年15级
这个30级的体系到了1993年秋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公务员级别变成了15级。
2006年27级
施行《公务员法》,级别变为27级,干部职位变成了10个层次。
晋升年龄
科级一般45岁遇“天花板”
近年,官员升迁要划出年龄杠杠:副处一般35岁以下,副局一般45岁以下,副部一般55岁以下。
“文革”后,中国开始全力平反冤假错案。大批老干部重返领导职位,干部群体出现年龄结构老化现象。
“现在各级领导班子岁数太大,精力不够……要选一些年轻的身体好的同志来接班。”邓小平在1979年7月指出。“年轻化”以及后来的“专业化”成为选任干部的主导方向。
1982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规定“担任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的干部,正职一般不超过65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岁。担任司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岁。”
《1998~2003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强调干部年龄梯次配置。“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由60岁左右、55岁左右、45岁左右的干部组成。领导班子中45岁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部委正职中50岁左右的应该有一定数量。”
《2009~2013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乡镇党政班子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每个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0岁以下干部,党政正职中30岁左右的有一定数量;县级部门领导班子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正职中35岁左右的有一定数量。”
1978年我国正省部级以上精英的平均年龄为63.81岁,到了2003年,正省部级以上领导精英的平均年龄降到59.40岁。
据山东省委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张书林的研究,目前我国科级职务以下的公务员占92%,只有8%的公务员是副处级以上职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党政机关领导职务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阻碍了公务员个人的发展空间,导致‘天花板’现象不断出现。”
由于一些地方在执行干部队伍年轻化方针过程中,硬性规定干部超过40岁不能提拔为科级干部、50岁不能提拔为县处级干部、55岁不能提拔为厅局级干部、科级和处级干部50岁都要退居二线等,这就大大提前了干部遭遇“天花板”的年龄关。在当下,通常情况下乡科级干部遭遇“天花板”的年龄一般是45岁、县处级50岁、厅局级5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