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4:1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考生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1)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以考生填报的电子信息为准,考生要对其本人填报志愿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考生在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我省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和招生计划以及省招办的相关提示。(2)须注意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的安全保密,妥善保管登录、提交密码,防止被窃取、盗用和泄露。(3)须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相应志愿的填报,逾期不能补报。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因本人原因致使密码被他人盗用而造成的填报错误、志愿漏报或志愿信息被他人篡改等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4)考生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否则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学校不得要求考生打印纸质的志愿确认表并签字确认(突发紧急情况下经省招办同意的除外),以防止考生志愿信息被恶意收集利用。省招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如实记录考生登录填报的轨迹,在出现志愿填报纠纷时,该系统内部日志具有同纸质志愿表一样的法律效力。(6)放弃首次集中填报志愿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登记表》(由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自行下载),交考区招办确认存档备查。征集志愿阶段不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资格。(7)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修改、补报、放弃志愿的申请。
四、网上填报志愿信息数据管理
(一)省招办对数据库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密码及数据库系统密码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分别保管,对志愿导出密码实行分段分人分别保管。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网报系统自动对志愿数据库进行定期、完整、准确的备份工作。志愿数据实行自动加密储存,任何人都没有对志愿数据进行分类统计的权限和功能。
(二)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省纪委驻省教育厅厅纪检组、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招办分管副主任、普招处、信息处负责人五方现场监督下,从数据库服务器中导出数据,刻录光盘两份,当场密封、五方签字确认后分别由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招办分管副主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结束后,录取系统数据准备工作开始前,在以上五方人员监督下启封并交由省招办信息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投档数据准备。未至规定的启封时间和按照规定的严密程序,任何人拿不到考生志愿数据。
(三)密封后的考生志愿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录取结束后统一收回,由有关技术人员当场任取一份拆封校验后集中存档。用于投档录取的志愿数据由技术人员保管和使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向技术人员索要备份。志愿汇总后,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志愿相关信息,更不得利用志愿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严肃查处。